法人 | PAUL WEI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1997-02-28 | 注册资本金 | 4956万美元 |
经营期限 | 1997-02-28 至 2047-02-27 | 登记机关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http://www.owenscorning.com.cn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1000060736736X5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第40层4003A单元 | ||
经营范围 | 一、在中国从事玻璃棉行业、玻璃钢管道行业、发泡胶板行业及其它建筑材料及工业材料行业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售货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四、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六、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七、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八、设立出口采购中心出口境内商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九、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十、从事玻璃纤维、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提供维修等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