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林晓榕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19-12-26 | 注册资本金 | 2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9-12-26 至 2049-12-25 | 登记机关 |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350409841@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50128MA33GPHD51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平潭县澳前镇金井大道东段249号台湾文化广场(万宝花园A区IV期)2#楼201 | ||
经营范围 |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放映,录音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艺术表演场馆的管理(不含文艺演出),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动),室内娱乐活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预包装食品零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