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潘锦明 | 经营状态 | 在营(开业)企业 |
成立时间 | 2017-07-07 | 注册资本金 | 1001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7-07-07 至 -- | 登记机关 |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846381745@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441803MA4WTD0589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18号瑞枫花园6#楼首层19#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