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潘明凤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97-12-15 | 注册资本金 | 406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1997-12-15 至 -- | 登记机关 |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1103338461@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415007049998015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六安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霍邱路以南 | ||
经营范围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3,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5倍的380V及以下的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安徽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建筑、建材的企业,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主营路,公司位于中国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南京江宁区九竹路58号。安徽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原则,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热诚欢迎各界朋友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