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李群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3-04-25 | 注册资本金 | 1008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03-04-25 至 -- | 登记机关 | 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http://www.jxxljz.com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328750254@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60323751136662X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银河镇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结构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企业简介 | 江西省鑫隆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10080万元,是一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同时具有:市政工程、水利水电、体育场地设施、土石方工程、建筑防水、钢结构、建筑智能化等资质,兼营建材销售。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层和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其中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50余人,一级建造师15人,二级建造师33人;并拥有大跨度、超高层等大型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公司还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近年来,公司承建了进贤县青岚小区(工程造价2.1亿元)、井冈山市民中心(工程造价3亿元)、萍乡雍华庭小区(工程造价3.1亿元)、新余市党校(工程造价1.1亿元)、新余市百乐村工程(工程造价7000万元)、新余市规划展览馆(工程造价7000万元)等大型工程项目。 公司以诚信为本,科学管理,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成为萍乡市建筑行业重点骨干企业之一。荣获了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AAA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是萍乡市地方税务局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芦溪县1000万元以上纳税大户。 公司宗旨:构建时尚华厦、追求优质卓越、崇尚诚信至上、共创企业兴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