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概况

法人

冯国强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时间1999-11-15注册资本金3000万人民币
经营期限1999-11-15 至 --

登记机关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官网www.hnep.cn联系方式
邮箱
hnep@bfhbgroup.com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99718434780H
企业曾用名--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
经营范围
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污泥处理与处置设施运营、水处理、空气污染治理、噪声治理、垃圾处理的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采矿设备、净化设备、给水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以上产品不含专项审批产品);防腐涂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施工,购销环保产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橡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剧毒品);会议服务、旅馆经营、餐饮服务。

企业简介

  “北方环保”成立于1999年11月15日,2010年被评定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骨干企业”,2011年产值超过1亿元,2012年被授予“黑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2013年“北方环保研发大厦”在哈尔滨科技创新城核心区(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投入使用,同年,又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被获得科学技术部批准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荣誉。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取得了环境工程设计、生产和运营等资质和认证,为环境建设提供全面、专业和可靠的“交钥匙”解决方案。

  “黑龙江省水的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重点实验室”是“北方环保”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共同建立并经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围绕水污染防治产业战略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成果工程化研究,整合一条集科研、实验、开发、设计、生产和培训为一体的“技术创新链条”,瞄准世界环保技术发展前沿,进行应用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重点研究高纬度地区高浓度废水处理与典型行业工业废水的污染控制与再生水回用新工艺、新技术与关键设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与回用新技术、工业废水的生物处理新技术与关键设备等,已经取得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成果,在食品、化工、机械、医药和粪便等水处理领域,实现了水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剩余污泥处理处置和气体净化技术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为公司持续的技术创新和高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我国北方寒冷地区剩余污泥处理处置难题,“北方环保”在2012年承担了国家科技部863计划课题、2013年经市政府批准建立了哈尔滨市有机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了黑龙江省污泥安全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与节能技术应用研发中心,是哈尔滨科技创新城核心区首家环保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建筑面积7553.93平方米,2013年5月投入使用后,将加快“北方环保”的科研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研究步伐。

  “污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寒冷地区污水处理与回用新技术示范工程”、“工业级高能光量子恶臭废气高效治理系统关键技术与设备研究”和“囊式厌氧处理系统”等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已经通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技术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新技术不仅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而且实现了产业化应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为北大荒集团、亚泰集团、中国航天工业集团、加拿大麦肯食品有限公司、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上市公司、中国500强或世界百强企业提供EPC服务,建立了数十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处理与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承建和运营的全部工程项目长期、稳定且达标运行,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先进的技术和一流的管理与服务赢得社会一致赞誉。

参与的项目

1

企业联系人

2

常合作的企业

18

企业概况

基本信息:

公司法人代表是冯国强。注册时间是1999/11/15 0:00:00。注册资金为3000万人民币。公司所在地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二街918号。

企业人脉信息:

1、已经收录公司工程人员共计2名,其中项目经理1个、技术负责人0个、设计师1个、采购负责人0个、其他人员0个。 2、本企业常合作的企业有14个。

项目信息(近2年):

近2年,总计参与项目100个,其中住宅类项目10个、酒店类0个、办公楼项目17个,其他73个。主要项目集中在以下区域:山西省53,湖南省16,黑龙江省7,其他24。

招采信息(近5年):

近5年总计招标数量953个,招标金额合计1476.90万元。 近5年总计中标数量35768个,中标金额合计65881.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