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方维华 | 经营状态 | 正常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金 | 9840.13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12360000MB059657X6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8栋 | ||
经营范围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我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本馆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集中统一管理省级机关、团体、企带来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档案资料;依法接收属于省档案馆接收的省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并予以指导;负责征集具有重要保存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安全、科学保管省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省级重要政务数据、电子档案管理和长久保存;开展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全省档案资料目录中心(平台)建设,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负责档案专业技术和本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