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闫传军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9-12-07 | 注册资本金 | 10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09-12-07 至 2029-12-03 | 登记机关 | 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59358435@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60100698454476C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乔乐乡马溪村方岗街文教路181号101室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劳务分包,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公路管理与养护,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水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打捞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