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刘伟学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10-12-28 | 注册资本金 | 70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0-12-28 至 -- | 登记机关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com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95826171@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2327005651782287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兴安大街14号 | ||
经营范围 | 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结算;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6、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7、从事同业拆借;8、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9、提供保管箱服务;10、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房屋租赁。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电子商务。贵金属销售(不含国家禁止及危险化学品)。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