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常

李彩常属于湖南省-永州市行政区,经江永县批准为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居民服务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4311252009B02046,土地面积70.000000㎡,建筑面积300.16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4,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100,下限10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09-09-02,成交价1.3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09-09-02,预计2010-03-02开工,2012-09-02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湖南省-永州市电子监管号4311252009B0204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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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70.000000建筑面积(㎡)300.1600
约定容积率-上限4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15.8 上限:15.8
建筑密度 下限:100 上限:10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业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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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3665约定交地时间2009-09-02
约定开工时间2010-03-02约定竣工时间2012-09-02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江永县合同签订日期200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