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勇华 廖志伟 廖志敏

廖勇华 廖志伟 廖志敏属于江西省-宜春市行政区,经上高县批准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为拍卖出让,行业分类为住宿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五级,电子监管号3609232010B00145,土地面积128.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100,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8.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28.0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02-25,成交价11.1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0-02-28,预计2010-03-12开工,2012-03-12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宜春市电子监管号3609232010B0014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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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28.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100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8.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28.00㎡)
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住宿业
土地级别五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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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1.1约定交地时间2010-02-28
约定开工时间2010-03-12约定竣工时间2012-03-12
实际开工时间2010-03-12实际竣工时间2012-03-12
批准单位上高县合同签订日期2010-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