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110KV林头变电站

诏安县110KV林头变电站属于福建省-漳州市行政区,经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共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3506242015A00657,土地面积4081.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081.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10-15,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5-11-30,预计2015-12-30开工,2016-12-3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福建省-漳州市电子监管号3506242015A0065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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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081.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081.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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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15-11-30
约定开工时间2015-12-30约定竣工时间2016-12-3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诏安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15-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