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人民政府公共设施用地(李亚北 栖2015-21))

栖霞市人民政府公共设施用地(李亚北 栖2015-21))属于山东省-烟台市行政区,经栖霞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国家机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五级,电子监管号3706862016A01533,土地面积44.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4.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08-01,成交价0.4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山东省-烟台市电子监管号3706862016A01533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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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4.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4.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国家机构
土地级别五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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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0.4766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栖霞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1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