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大同乡大同墟住宅用地

屯昌县大同乡大同墟住宅用地属于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行政区,经屯昌县批准为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居民服务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4690222019B00240,土地面积97.5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97.5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97.5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04-24,成交价3.21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9-05-24,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电子监管号4690222019B0024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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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97.5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97.5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97.50㎡)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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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3.2129约定交地时间2019-05-24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屯昌县合同签订日期2019-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