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华个人修建住宅

刘大华个人修建住宅属于贵州省-黔南州行政区,经龙里县批准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5227302012B01285,土地面积167.07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67.07㎡);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67.07㎡)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07-23,成交价4.16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2-07-27,预计2012-08-02开工,2012-08-02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贵州省-黔南州电子监管号5227302012B0128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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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67.07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67.07㎡);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67.07㎡)
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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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4.1572约定交地时间2012-07-27
约定开工时间2012-08-02约定竣工时间2012-08-02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龙里县合同签订日期201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