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新区第二自来水厂项目

河东新区第二自来水厂项目属于江西省-抚州市行政区,经南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未评估地区,电子监管号3610232019A00110,土地面积8511.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511.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06-10,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9-07-10,预计2020-07-10开工,2022-07-1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抚州市电子监管号3610232019A0011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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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511.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511.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土地级别未评估地区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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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19-07-10
约定开工时间2020-07-10约定竣工时间2022-07-1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南丰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