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公安消防大队

奎屯市公安消防大队属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区,经奎屯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为机关团体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6540032010A00137,土地面积13500.000000㎡,建筑面积900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8,下限;建筑密度上限30,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500.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3500.0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04-15,成交价2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0-04-15,预计2010-05-15开工,2011-05-14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电子监管号6540032010A0013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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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3500.000000建筑面积(㎡)900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8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0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500.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13500.00㎡)
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中国共产党机关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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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7约定交地时间2010-04-15
约定开工时间2010-05-15约定竣工时间2011-05-14
实际开工时间2010-05-15实际竣工时间2011-05-14
批准单位奎屯市国土资源局合同签订日期201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