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联通热缩材料总厂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李亚利、吴云、吴菊芳、刘素兰并补办出让手续

内江市联通热缩材料总厂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李亚利、吴云、吴菊芳、刘素兰并补办出让手续属于四川省-内江市行政区,经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塑料制品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一级,电子监管号5110002012B00055,土地面积3521.200000㎡,建筑面积359.14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33,下限0.33;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521.2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3521.2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04-18,成交价32.4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2-05-09,预计2012-05-09开工,2012-05-0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四川省-内江市电子监管号5110002012B00055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3521.200000建筑面积(㎡)359.14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33约定容积率-下限0.33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521.2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3521.20㎡)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塑料制品业
土地级别十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32.3951约定交地时间2012-05-09
约定开工时间2012-05-09约定竣工时间2012-05-09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内江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1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