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李梅建住宅用地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李梅建住宅用地属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行政区,经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批准为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其他服务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5325302011B02107,土地面积82.000000㎡,建筑面积81.72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3;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2.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82.0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1-12-15,成交价25.0063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1-12-15,预计2011-12-15开工,2012-12-1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电子监管号5325302011B0210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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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2.000000建筑面积(㎡)81.72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3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5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2.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82.00㎡)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其他服务业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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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5.0063约定交地时间2011-12-15
约定开工时间2011-12-15约定竣工时间2012-12-15
实际开工时间2011-12-15实际竣工时间2012-12-15
批准单位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合同签订日期201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