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项目

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项目属于河南省-洛阳市行政区,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路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道路运输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三等级,电子监管号4103232014A00380,土地面积8986.7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986.7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09-15,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4-12-15,预计2015-02-15开工,2017-02-1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河南省-洛阳市电子监管号4103232014A00380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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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986.7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986.7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路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道路运输业
土地级别十三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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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14-12-15
约定开工时间2015-02-15约定竣工时间2017-02-15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新安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1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