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东方大道北侧

平桥东方大道北侧属于河南省-信阳市行政区,经信阳市批准为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其他商服用地40年;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4115032009B00065-1,土地面积152.000000㎡,建筑面积609.2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4,下限2;建筑密度上限,下限30。土地来源为现有建设用地 。合同签订日期为2009-03-23,成交价6.4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09-05-30,预计2009-11-30开工,2011-11-3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河南省-信阳市电子监管号4115032009B00065-1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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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52.000000建筑面积(㎡)609.2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4约定容积率-下限2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30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30 上限:--土地来源现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其他商服用地40年;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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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6.3966约定交地时间2009-05-30
约定开工时间2009-11-30约定竣工时间2011-11-30
实际开工时间2009-11-30实际竣工时间2011-11-30
批准单位信阳市合同签订日期2009-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