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

自来水厂属于广东省-肇庆市行政区,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共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国家机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4412232016A00207,土地面积19861.080000㎡,建筑面积39722.16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9861.08㎡);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09-21,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6-11-01,预计2017-11-01开工,2020-1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肇庆市电子监管号4412232016A0020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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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9861.080000建筑面积(㎡)39722.16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3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9861.08㎡);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国家机构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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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16-11-01
约定开工时间2017-11-01约定竣工时间2020-11-0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广宁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