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滨河大道南侧绿化景观带项目地块十三

凤台县滨河大道南侧绿化景观带项目地块十三属于安徽省-淮南市行政区,经凤台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园与绿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道路运输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电子监管号3404212022A00633,土地面积3750.5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750.5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07-20,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2-08-20,预计2023-08-20开工,2024-08-2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安徽省-淮南市电子监管号3404212022A00633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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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750.5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750.5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道路运输业
土地级别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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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2-08-20
约定开工时间2023-08-20约定竣工时间2024-08-2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凤台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