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乡水管所14、15号商品住宅楼

石河子乡水管所14、15号商品住宅楼属于新疆-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单位行政区,经石河子市批准为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九级,电子监管号6590012010B00607,土地面积4300.000000㎡,建筑面积3823.2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1.3;建筑密度上限,下限20。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300.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4300.0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10-10,成交价250.69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10-10-10,预计2010-10-10开工,2011-09-3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新疆-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电子监管号6590012010B0060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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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300.000000建筑面积(㎡)3823.2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1.3
绿化率 下限:39.7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15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20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300.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4300.00㎡)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九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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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50.69约定交地时间2010-10-10
约定开工时间2010-10-10约定竣工时间2011-09-30
实际开工时间2010-10-10实际竣工时间2011-09-30
批准单位石河子市合同签订日期201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