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

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属于广东省-揭阳市行政区,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八级,电子监管号4452812023A000045,土地面积85773.000000㎡,建筑面积128659.5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10-31,成交价2352.3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3-10-31,预计2024-04-30开工,2026-04-3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揭阳市电子监管号4452812023A000045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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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5773.000000建筑面积(㎡)128659.5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6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八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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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352.3181约定交地时间2023-10-31
约定开工时间2024-04-30约定竣工时间2026-04-30
实际开工时间2024-04-30实际竣工时间2026-04-30
批准单位普宁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