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山东省-菏泽市行政区,经东明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居民服务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电子监管号3717282023B000376-9,土地面积4335.000000㎡,建筑面积6502.5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1.2;建筑密度上限3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12-18,成交价846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03-17,预计2024-05-17开工,2026-05-1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山东省-菏泽市电子监管号3717282023B000376-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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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335.000000建筑面积(㎡)6502.5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1.2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居民服务业
土地级别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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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846约定交地时间2024-03-17
约定开工时间2024-05-17约定竣工时间2026-05-17
实际开工时间2025-05-17实际竣工时间2027-05-17
批准单位东明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