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9号至11号泊位工程

贵港港中心港区大岭高岭头作业区9号至11号泊位工程属于广西-贵港市行政区,经贵港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港口码头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一级,电子监管号4508002024B000044,土地面积16640.910000㎡,建筑面积24961.3655㎡。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2-06,成交价749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02-06,预计2025-02-05开工,2028-02-04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西-贵港市电子监管号4508002024B00004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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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6640.910000建筑面积(㎡)24961.3655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1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6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港口码头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十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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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749约定交地时间2024-02-06
约定开工时间2025-02-05约定竣工时间2028-02-04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贵港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