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洛浦县新城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供地方案

和田地区洛浦县新城区中水回用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属于新疆-和田地区行政区,经洛浦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水利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五等级,电子监管号6532242024A000232,土地面积4389.000000㎡,建筑面积200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0.45;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389.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4-22,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3-03-15,预计2023-04-01开工,2025-04-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新疆-和田地区电子监管号6532242024A00023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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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389.000000建筑面积(㎡)200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0.45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4389.0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水利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五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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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3-03-15
约定开工时间2023-04-01约定竣工时间2025-04-0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洛浦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