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石塘镇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拆迁安置项目(二期金村村水照洋、金村村里村)

云和县石塘镇235国道云和段改建工程拆迁安置项目(二期金村村水照洋、金村村里村)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云和县批准为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52024A000043,土地面积3632.580000㎡,建筑面积400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2,下限1.1;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632.58㎡);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4-25,成交价108.025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0-25,预计2025-04-25开工,2027-04-2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52024A000043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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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3632.580000建筑面积(㎡)400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2约定容积率-下限1.1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632.58㎡);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中国共产党机关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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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08.0254约定交地时间2024-10-25
约定开工时间2025-04-25约定竣工时间2027-04-25
实际开工时间2025-04-25实际竣工时间2027-04-25
批准单位云和县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