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舜生、曾美莹个人住宅项目

吴舜生、曾美莹个人住宅项目属于广西省-桂林市行政区,经平乐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二级,电子监管号4503302024B000299,土地面积78.300000㎡,建筑面积36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4.6,下限2;建筑密度上限100,下限。土地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78.3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78.30㎡)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4-29,成交价8.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西省-桂林市电子监管号4503302024B00029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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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78.300000建筑面积(㎡)36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4.6约定容积率-下限2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3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100土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面积(78.30㎡); 存量建设用地面积(78.30㎡)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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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8.7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平乐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