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飞水村民委员会第 一村民小组留用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飞水村民委员会第 一村民小组留用地属于广东省-清远市行政区,经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四级,电子监管号4418032024A000026,土地面积9230.650000㎡,建筑面积23076.63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2.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28,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9-09,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1-08,预计2025-11-07开工,2028-11-0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清远市电子监管号4418032024A00002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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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9230.650000建筑面积(㎡)23076.6300
约定容积率-上限2.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8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8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土地级别四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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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4-11-08
约定开工时间2025-11-07约定竣工时间2028-11-07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