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艳珍、廖汝强

何艳珍、廖汝强属于广西省-崇左市行政区,经宁明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协议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屋和土木工程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十五等级,电子监管号4514222024B000348,土地面积80.000000㎡,建筑面积32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4,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09-25,成交价4.8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西省-崇左市电子监管号4514222024B000348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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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0.000000建筑面积(㎡)32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4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屋和土木工程业
土地级别十五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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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4.88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宁明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