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屏大道西侧、嵩阳路北侧1-36-875号宗地

东屏大道西侧、嵩阳路北侧1-36-875号宗地属于江西省-新余市行政区,经分宜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商务金融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四级,电子监管号3605212024B000132,土地面积46940.150000㎡,建筑面积164290.525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5,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0-08,成交价703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2-08,预计2025-12-08开工,2028-12-08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新余市电子监管号3605212024B00013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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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6940.150000建筑面积(㎡)164290.5250
约定容积率-上限3.5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0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四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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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7037约定交地时间2024-12-08
约定开工时间2025-12-08约定竣工时间2028-12-08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分宜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