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地块三

嘉善塘南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平黎公路-嘉汇城市广场段)地块三属于浙江省-嘉兴市行政区,经嘉善县批准为公园绿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一级,电子监管号3304212024A000549,土地面积4828.000000㎡,建筑面积0.01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0-16,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1-15,预计2025-09-15开工,2027-09-15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嘉兴市电子监管号3304212024A00054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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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4828.000000建筑面积(㎡)0.01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园绿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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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4-11-15
约定开工时间2025-09-15约定竣工时间2027-09-15
实际开工时间2025-09-15实际竣工时间2027-09-15
批准单位嘉善县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