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17号(新昌县高新园区大明市2024-18号地块)

2024年经17号(新昌县高新园区大明市2024-18号地块)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行政区,经新昌县批准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道路运输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二级,电子监管号3306242024B000467,土地面积14945.000000㎡,建筑面积5978.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4,下限0.1;建筑密度上限1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0-21,成交价224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1-16,预计2025-10-21开工,2028-10-2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绍兴市电子监管号3306242024B000467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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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4945.000000建筑面积(㎡)5978.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4约定容积率-下限0.1
绿化率 下限:2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1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道路运输业
土地级别十二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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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242约定交地时间2024-11-16
约定开工时间2025-10-21约定竣工时间2028-10-21
实际开工时间2025-10-21实际竣工时间2028-10-21
批准单位新昌县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