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配套项目区块四

丽缙高新区产城融合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苍山区块市政配套项目区块四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缙云县批准为防护绿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22024A000599,土地面积24423.000000㎡,建筑面积10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01,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0-31,成交价732.69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5-31,预计2025-10-31开工,2028-10-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22024A00059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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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4423.000000建筑面积(㎡)10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01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防护绿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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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732.69约定交地时间2025-05-31
约定开工时间2025-10-31约定竣工时间2028-10-31
实际开工时间2025-10-31实际竣工时间2028-10-31
批准单位缙云县合同签订日期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