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拨沿大别山高速公路明港至鸡公山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属于河南省-信阳市行政区,经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公路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道路运输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六级,电子监管号4115022024A000025,土地面积215716.140000㎡,建筑面积215716.14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0-20,成交价32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2-10,预计2024-12-10开工,2027-12-1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河南省-信阳市电子监管号4115022024A000025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215716.140000建筑面积(㎡)215716.14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路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道路运输业
土地级别六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322约定交地时间2024-12-10
约定开工时间2024-12-10约定竣工时间2027-12-1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信阳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