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大湖乡村振兴带展览馆项目

上饶市广丰区大湖乡村振兴带展览馆项目属于江西省-上饶市行政区,经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文化艺术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五级,电子监管号3611222024A000724,土地面积12077.000000㎡,建筑面积1449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2,下限;建筑密度上限3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2-02,成交价543.47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5-02,预计2026-05-01开工,2028-05-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西省-上饶市电子监管号3611222024A000724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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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2077.000000建筑面积(㎡)1449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2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3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4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文化艺术业
土地级别五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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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543.47约定交地时间2025-05-02
约定开工时间2026-05-01约定竣工时间2028-05-0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