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准高新区东园五路与纵三路交汇处东北侧等二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批准高新区东园五路与纵三路交汇处东北侧等二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属于湖北省-咸宁市行政区,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4212002024B000362,土地面积26565.320000㎡,建筑面积39847.98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2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2-10,成交价605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12-10,预计2025-12-09开工,2027-12-08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湖北省-咸宁市电子监管号4212002024B00036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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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6565.320000建筑面积(㎡)39847.98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35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6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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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6058约定交地时间2024-12-10
约定开工时间2025-12-09约定竣工时间2027-12-08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