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演艺中心(附属设施)

高明区演艺中心(附属设施)属于广东省-佛山市行政区,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国家机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九级,电子监管号4406082024A001278,土地面积180.310000㎡,建筑面积180.31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下限0.1;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4-12-17,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1900-01-01,预计1900-01-01开工,1900-01-0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佛山市电子监管号4406082024A001278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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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80.310000建筑面积(㎡)180.31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约定容积率-下限0.1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文化活动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国家机构
土地级别九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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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
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