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一期)

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一期)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行政区,经绍兴市批准为公园与绿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级,电子监管号3306822025A000127,土地面积5177.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1-02,成交价104.96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4-09-27,预计2025-09-27开工,2028-09-2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绍兴市电子监管号3306822025A000127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5177.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公园与绿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公共设施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104.9571约定交地时间2024-09-27
约定开工时间2025-09-27约定竣工时间2028-09-27
实际开工时间2025-09-27实际竣工时间2028-09-27
批准单位绍兴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