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园区万春路以东约35亩工业用地出让方案

稀土园区万春路以东约35亩工业用地出让方案属于内蒙古-包头市行政区,经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准为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其它,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八级,电子监管号1502002025B000026,土地面积23293.470000㎡,建筑面积18634.776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0.8;建筑密度上限,下限40。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1-08,成交价922.42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09-09-01,预计2009-09-01开工,2011-08-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内蒙古-包头市电子监管号1502002025B00002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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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23293.470000建筑面积(㎡)18634.776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0.8
绿化率 下限:-- 上限:25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40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其它
土地级别八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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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922.4214约定交地时间2009-09-01
约定开工时间2009-09-01约定竣工时间2011-08-31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同签订日期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