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杨一经济合作社留用地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乐园村杨一经济合作社留用地属于广东省-清远市行政区,经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批准为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三级,电子监管号4418032025A000102,土地面积9537.180000㎡,建筑面积33380.13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5,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3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1-20,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3-21,预计2026-03-20开工,2029-03-20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清远市电子监管号4418032025A000102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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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9537.180000建筑面积(㎡)33380.13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5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0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3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土地级别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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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5-03-21
约定开工时间2026-03-20约定竣工时间2029-03-20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