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I期)(二)

上虞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I期)(二)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行政区,经绍兴市批准为水工设施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水利管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级,电子监管号3306822025A000396,土地面积13418.000000㎡,建筑面积450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1-24,成交价219.54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2-09,预计2026-02-09开工,2029-02-09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绍兴市电子监管号3306822025A00039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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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13418.000000建筑面积(㎡)450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水工设施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水利管理业
土地级别十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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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219.5356约定交地时间2025-02-09
约定开工时间2026-02-09约定竣工时间2029-02-09
实际开工时间2026-02-09实际竣工时间2029-02-09
批准单位绍兴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