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镇江±200千伏直流输电二期工程

扬州—镇江±200千伏直流输电二期工程属于江苏省-镇江市行政区,经丹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供电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火力发电,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未评估地区,电子监管号3211812025A000039,土地面积83501.200000㎡,建筑面积83501.2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1,下限;建筑密度上限4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03,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9-03,预计2026-09-03开工,2029-09-03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苏省-镇江市电子监管号3211812025A00003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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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83501.200000建筑面积(㎡)83501.2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1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30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25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4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供电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火力发电
土地级别未评估地区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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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5-09-03
约定开工时间2026-09-03约定竣工时间2029-09-03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丹阳市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