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以北、汾江南路以东地块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裕和路以北、汾江南路以东地块属于广东省-佛山市行政区,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为,行业分类为房地产业,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土地级别为一级,电子监管号4406062025B000183-1,土地面积67306.090000㎡,建筑面积181503.76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3.3,下限1;建筑密度上限25,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05,成交价127053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9-01,预计2026-08-31开工,2029-08-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广东省-佛山市电子监管号4406062025B000183-1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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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67306.090000建筑面积(㎡)181503.7600
约定容积率-上限3.3约定容积率-下限1
绿化率 下限:3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150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5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供地方式--
土地使用年限70行业分类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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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127053约定交地时间2025-09-01
约定开工时间2026-08-31约定竣工时间2029-08-31
实际开工时间2026-05-05实际竣工时间2029-05-05
批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