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龙湖段)

松阳县要津北段基础设施整治工程(长虹中路至龙湖段)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松阳县批准为城镇村道路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道路运输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42025A000089,土地面积7434.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建筑密度上限,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06,成交价390.29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9-06,预计2026-03-06开工,2028-03-06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42025A000089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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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7434.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道路运输业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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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390.285约定交地时间2025-09-06
约定开工时间2026-03-06约定竣工时间2028-03-06
实际开工时间2026-03-06实际竣工时间2028-03-06
批准单位松阳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