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

宝应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属于江苏省-扬州市行政区,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为排水用地,供地方式为划拨,行业分类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土地使用年限为年,土地级别为十一级,电子监管号3210232025A000096,土地面积9940.000000㎡,建筑面积1988.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0.2,下限;建筑密度上限2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14,成交价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3-14,预计2025-06-14开工,2027-06-14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江苏省-扬州市电子监管号3210232025A000096
项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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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9940.000000建筑面积(㎡)1988.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0.2约定容积率-下限--
绿化率 下限:60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2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排水用地供地方式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土地级别十一级土地使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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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格(万元)--约定交地时间2025-03-14
约定开工时间2025-06-14约定竣工时间2027-06-14
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宝应县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