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南城八角亭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3号地块

松阳县南城八角亭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3号地块属于浙江省-丽水市行政区,经松阳县批准为机关团体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级别为十四等级,电子监管号3311242025B000050,土地面积390.00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5.7,下限5;建筑密度上限100,下限。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17,成交价88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5-17,预计2026-03-17开工,2028-03-17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丽水市电子监管号3311242025B000050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390.00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5.7约定容积率-下限5
绿化率 下限:-- 上限:--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
建筑密度 下限:-- 上限:10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50行业分类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土地级别十四等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88约定交地时间2025-05-17
约定开工时间2026-03-17约定竣工时间2028-03-17
实际开工时间2026-03-17实际竣工时间2028-03-17
批准单位松阳县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