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工土让告字[2025]7号婺城区竹马-栅川单元永达街以西、横四路以南、横五路以北

金市工土让告字[2025]7号婺城区竹马-栅川单元永达街以西、横四路以南、横五路以北属于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区,经金华市批准为一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为挂牌出让,行业分类为金属制品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土地级别为四级,电子监管号3307022025B000099,土地面积6298.860000㎡,建筑面积0.0000㎡。土地的约定容积率上限,下限2;建筑密度上限60,下限45。土地来源为 。合同签订日期为2025-03-31,成交价380万元,约定交地时间为2025-05-31,预计2025-11-30开工,2027-05-31 竣工。注册后免费查看项目位置及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行政区浙江省-金华市电子监管号3307022025B000099
项目位置
注册后免费查看 >
土地面积(㎡)6298.860000建筑面积(㎡)0.0000
约定容积率-上限--约定容积率-下限2
绿化率 下限:15 上限:20建筑限高 下限:-- 上限:40
建筑密度 下限:45 上限:60土地来源--
土地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供地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40行业分类金属制品业
土地级别四级土地使用权人
注册后免费查看 >
成交价格(万元)380约定交地时间2025-05-31
约定开工时间2025-11-30约定竣工时间2027-05-31
实际开工时间2025-11-30实际竣工时间2027-05-31
批准单位金华市合同签订日期2025-03-31